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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為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在轉型升級過程中創造更多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各地要根據當地物價水平,適當提高培訓費補貼標準。  (原標題:國辦: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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